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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未成年就診(家長同意書)
★無家長(監護人)陪同兒童、青少年就醫應注意事項★
(一)基於法律相關規定及醫療院所「知情同意」之程序,及民法第十三條規定:「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 有限制行為能力。」依據法律規定,兒童不具有醫療上的「決定能力」,做任何醫療決定,均須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(二)對於來院要求醫療服務之兒童、青少年(未滿18歲者),應由家長(監護人)陪同;若家長(監護人)因某些因素無法陪同兒童或青少年就醫者,可由家長(監護人)委託之受託人出示其委託書或同意書協助未成年人就醫。
(三)對於初診之兒童、青少年(未滿18歲者)應儘量由父母(監護人)陪同就醫,以便能完整建立病歷資料。
(四)若來院要求醫療服務之兒童、青少年(未滿18歲者)的家長(監護人)有違反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之相關規定,或父母不合理的拒絕未成年接受治療;基於未成年的福祉為優先考量,得由其他社福機構、團體協助之。
(五)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無法陪同兒童、青少年(未滿18歲者)就醫者,請填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;受委託人代為陪同就醫時,應出示委託書及有關證明(如身份證明文件)謝謝合作!
▶無法親自就診(委託家屬代拿藥)
若服藥狀況穩定,應臨時突發有委託家屬代領藥物需求,請先填妥委託書,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件以利核對身分。
▶出國慢籤領取(切結書)
若有長期出國計畫,需領取慢籤(最多開立3個月),請自行複印機票影本(2份)並填妥慢籤切結書(1份),於櫃檯掛號時一併出示。
▶住院中委外領藥(切結書)
於住院中,您可將自身常用藥袋提供給您的主治醫師,經其評估後開立,若住院期間仍需請委託人使用您本人健保卡,外出於診所端領藥,為了您的用藥安全,此證明需經住院中主治醫師知悉同意簽屬後,方可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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